查看手机网站
其他账号登录: 注册 登录
  求真网—让真理传播更久远
        真教育唯一官方网站     永远接地气      正直讲真话    
设为首页 | 收藏本站

两部门: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,严格明码标价
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

 二维码 1398995

   

         发布时间2024.6.21  来源:南方网

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。


    通知提出,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,严格明码标价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,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、分别计价。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,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节点,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。


     通知要求,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,在充电场所、手机应用程序、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、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采用图片、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水平,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。


    返回本站首页



手机扫一扫上求真教育网 回首页
website qrcode

扫描查看手机版网站